美团拒绝支付宝 任性但合理

导读 美团拒绝支付宝:任性但合理众所周知,支付宝和美团的背后是阿里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商务巨头,这件事情似乎有二者角力的意味。但这场纠纷的评

美团拒绝支付宝:“任性”但合理

众所周知,支付宝和美团的背后是阿里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商务巨头,这件事情似乎有二者角力的意味。但这场纠纷的评判并不涉及两巨头之间谁是谁非,因为同一个道理是彼此互相适用的:商家有权选择支付工具。

互联网商务中非接触式交易的特性天然排除了现金交易的选项。在互联网市场成熟的进程中,各家支付工具也次第出现。支付宝曾经是国民级的互联网支付应用软件,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微信支付也至少获得了平起平坐的地位。除此以外,主要商业银行均已经提供了便捷的电子支付手段。包括“美团支付”在内,又有数百家小型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独立存在。

故而,尽管支付宝和微信的市场优势明显,但互联网支付业本身是一个活跃、多元、开放的市场,谁都不是永远、理所当然地有一杯羹。电子支付对消费者而言,是免费的,对商家而言,是收费的。一个商家选择接受哪些支付工具,就跟从哪家工厂进货,到哪家平台销货一样,是一个商业利害选择。

实践中,多数商家会接受支付宝和微信,这是对它们的市场地位的认可或者说“屈服”,但不等于说商家有法律义务或道德义务来接受“巨头”。相反,如果每个商家要“必选”与巨头交易,恰恰说明巨头的市场垄断地位固化,竞争者机会丧失,这才是更危险的市场现象。

商家拒绝特定支付工具,也谈不上损害消费者权益。

一来,消费者没有非要使用某种互联网支付手段的权益。消费者有权获得货真价实的商品或服务,在我国境内有权以人民币支付,在线下交易时也有权以现金支付,但没有哪条法律、哪条法理能支持消费者非要使用某种互联网支付工具的权利。

实践中,任何商家接受的支付工具都是有限的。市场上的大小互联网支付工具数以百计,比如美团支付在功能上也是能用于百货平台的,如果美团不用支付宝是损害消费者权益,那百货平台不接入美团支付、淘宝不接入微信支付,岂不是更该管管了?一家实体店若拒绝接受任何互联网支付工具,岂不是侵害了更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二来,消费者不会因为特定支付工具受限,而实质承受几许损害。诚然,有的美团用户可能支付宝中余额较多,而会因此感到不便。但市场选择本身是充分多元的,无论是另选餐饮平台,还是把银行卡余额转入别的支付工具,或直接绑定银行卡支付,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均不困难。这不比从甲银行卡领工资,到乙银行卡还信用卡或还贷款更麻烦。

特定商家拒绝特定支付工具,也谈不上市场被割裂、甚至出现“平行世界”。市场活力本来就在于合纵连横的版图变化。如果真觉得支付工具市场太“乱”,那思路也应该是让支付工具互联互通。就像本世纪初,商场要为不同的银行卡配备不同的刷卡(POS)机,并不方便,但也没人呼吁每家都至少得装最大的银行的卡机。最后是银联出现,实现了“一卡通”,既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也为小银行提供了更多的竞争机会。

当然,用户多的支付工具虽然不产生法律权利,但仍然具有市场力量。美团此举,或许“任性”,是否对自己利大于弊,可能还需要观察。但这属于当事商家自身的决策。他人旁观即可。认为市场份额大者就有权“四处通行”,是反竞争的观点、最终也有害消费者权益。

□缪因知(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编辑 陈莉 校对 杨许丽

【反】

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有违市场开放准则

近日,经用户反馈及媒体调查显示,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消费后,支付选项有美团支付、微信支付、银行卡支付,并无支付宝选项。部分用户出现支付宝选项。与此同时,在饿了么APP消费后,支付选项有支付宝、花呗、微信支付。但通过淘宝APP入口选择饿了么服务,支付选项只有支付宝。通过支付宝APP选择饿了么服务,支付选项只有支付宝和花呗。

2016年、2018年分别有过两次用户反映美团点餐曾短暂无法使用支付宝支付,但随后又恢复了支付宝支付。

这一举动是典型的“二选一”,从前有商家选边站,如今又硬性收窄用户的支付方式,有建立支付壁垒之嫌。企业利用自身所掌控的平台、市场资源,将与自身商业利益不符的移动支付方式排斥在外,受害的不仅是用户,对于餐饮商家而言同样如此。如此做法会让其面临习惯使用“被禁”支付方式的用户流失风险。

美团“去支付宝化”、饿了么“去微信支付化”只会带来互损局面。相比于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带来更为便利、高效的移动支付手段,改善用户的支付使用体验,同时也关系到大数据、云计算、个性化及千人千面定制推荐、资金无线化安全保障等技术创新,还将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推动传统实体经济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并连带创造了类似于信用分、个人在线信贷等商业及社会应用,其价值和意义绝不止于“无纸化付钱”这么简单。

而一旦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继续扩散,数以亿计的用户及数百万上游商家受到的直接影响将持续“跨界”。由于美团和饿了么都在推进本地生活服务,从餐饮、旅游、到店、共享单车到最新的社区团购等,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美团和饿了么接下来所进入的行业领域越多、覆盖范围越广,用户和商家为“支付大战”所付出的代价可能也会越大。

无论是技术还是商业服务创新,运用的场景越丰富,服务的人群数量越多,其转化效率就越高,给企业自身以及社会带来的收益越大。然而,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将对移动支付市场产生巨大的负效应,曾经承诺的生活消费“一键支付”不复存在,从其所带来的消费升级退回到消费降级。

这当然也指向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背后的阿里和腾讯,作为国内最大的两家互联网企业,再加上美团与饿了么的体量,如果任由这种“二选一”非正当竞争成为主赛道,强令所投资和合作的企业都卷入到零和博弈中,所殃及的商业乃至公共服务领域不在少数,比如水电气缴费、公共交通等。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美团饿了么的“支付大战”带有明显的市场垄断之嫌,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尽快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采取问责。

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正在制造危险的移动支付平行世界,《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运用该条例,意味着美团饿了么在被裁定存有此类行为的情况下,将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我也希望,能够以此事为起点,对目前互联网领域愈演愈烈的“二选一”、“垄断”及“非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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