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竞争力理论是谁提出来的(核心竞争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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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竞争力理论的出发点:在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美国学者哈默尔(G.Hamel)看来,核心竞争力首先应该有助于公司进入不同的市场,它应成为公司扩大经营的能力基础。
2、其次,核心竞争力对创造公司最终产品和服务的顾客价值贡献巨大,它的贡献在于实现顾客最为关注的、核心的、根本的利益,而不仅仅是一些普通的、短期的好处。
3、最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难以被竞争对手所复制和模仿的。
4、 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企业(人才,国家或者参与竞争的个体)能够长期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
5、是企业所特有的、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具有延展性,并且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技术或能力。
6、 核心竞争力,又称“核心(竞争)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指的是组织具备的应对变革与激烈的外部竞争,并且取胜于竞争对手的能力的集合。
7、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中那些最基本的能使整个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是将技能资产和运作机制有机融合的企业自身组织能力,是企业推行内部管理性战略和外部交易性战略的结果。
8、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以知识、创新为基本内核的企业某种关键资源或关键能力的组合,是能够使企业、行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现实或潜在竞争优势的动态平衡系统。
9、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识别标准有四个: 1.价值性。
10、这种能力首先能很好地实现顾客所看重的价值,如:能显著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增加顾客的效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11、 2.稀缺性。
12、这种能力必须是稀缺的,只有少数的企业拥有它。
13、 3.不可替代性。
14、竞争对手无法通过其他能力来替代它,它在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5、 4.难以模仿性。
16、核心竞争力还必须是企业所特有的,并且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也就是说它不像材料、机器设备那样能在市场上购买到,而是难以转移或复制。
17、这种难以模仿的能力能为企业带来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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