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格(报关员复习: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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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复习: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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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商务部
发证机关:
①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②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一)管理范围
1、2011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
①重点旧机电产品
②消耗臭氧层物质
(1)重点旧机电产品
发证机关: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2)消耗臭氧层物质
发证机关:由各地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签发;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的进口,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单选题(08年考题)
2008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其中重点旧机电产品的发证机构为:
A. 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
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商务主管部门
C. 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D.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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